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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美容店竟至消费者皮肤过敏

日期:2011/10/11  阅读数:785

    中国化妆品招商网讯 山东省东明县某标榜“国际标准”、“专业美容护肤中心”美容店,在为消费者护肤过程中竟然不做皮肤测试,导致消费者刘女士皮肤出现过敏情况。

    该美容店规模并不大,甚至可以称之为小店,店内只有两张美容床,几瓶化妆品,美容条件比较简陋,但门上都标有“专业美容护肤中心”、“国际标准”等美容项目,店内还贴有“纳米技术”、“一个星期见效”等广告,凭借这些“专业”的宣传,以及店主的花言巧语,刘女士还是购买了化妆品并做了护肤。

    但仅在第二天,刘女士就出现皮肤瘙痒的情况,店主解释为“暂时的皮肤反应,适应几天就没事了”,刘女士便继续使用这种化妆品。随后几天刘女士脸上又出现了红痘,店主认为刘女士长了粉刺,并推荐刘女士购买了另一款祛除粉刺的美容产品,谁知用后面部竟然开始浮肿。

    刘女士再次来到美容店进行退货及索赔,但店主声称化妆品为正规产品,皮肤过敏系刘女士个人问题,美容店不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刘女士投诉到消协。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刘女士在接受美容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受保障的权利,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美容店应当履行保障其安全的义务,店主在销售产品时未向消费者作详尽的产品介绍和说明,也未让消费者作皮肤测试,从而导致刘女士皮肤受损,美容店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消协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退还刘女士购买化妆品款项440元,并赔款400元。

    这种轻信广告而导致不良后果的情况不在少数,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还应该谨慎辨别,不要被过度宣传所蒙蔽,保障自身安全及合法权益才是首要问题。

    责任编辑:   郑辉          www.hzpz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