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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老板美容卡失效? 商家合同无关消费者

日期:2012/4/12  阅读数:900

  芝罘的秦女士去年八月份在一家美容院办理的美容卡几个月没用,今年2月24再去美容院刷卡消费的时候被美容院告知自己还有580元预付款的美容卡已经失效。秦女士跟美容院几番交涉之下才知道,原来自己没来的几个月里,美容院已经易主,老板换了人,原来的会员也不认可了。自己的美容卡里还有好几百块怎么说没就没了,秦女士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很不满意,而且之前的美容院也根本没有通知她关门的事情。美容院在登记自己的会员信息的时候明明知道自己的手机号码为何不提前通知,如今自己平白无故少了的钱到底该找谁要,秦女士致电芝罘工商局,请求帮助维权。

 

  芝罘工商局介入调查,该美容院确实在今年年初就已经易主,两家老板在交接的时候就店内的设施等问题达成协议形成合同。但是在对之前美容院的会员方面,双方并无约定。芝罘工商局执法人士表示,美容院的易主属于商家双方的约定,这种约定应该只关系到双方利益,至于涉及到消费者利益的会员等问题,应该另行处理。无论是前任美容院还是现任美容院都不能擅自剥夺消费者的利益。双方就固定资产等承接应该和会员一起承接,老店的顾客应该享有继续消费的权利。

 

  在执法人员的解释调解之下,美容院最后统一秦女士继续使用美容卡,并且承诺原先美容院的会员皆可以继续在店内消费。消费者往后在遇到类似事件的时候也可引用工商执法人员的解释来为自己维权。

 

  www.hzpzs.net责任编辑:小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