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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化妆品致过敏 获赔高达3.3万元

日期:2012/5/2  阅读数:731

  恩施州城的王女士近日经过工商执法部门调解,获得3.3万元的“巨额”赔偿,至此,一直困扰王女士的美容纠纷案件落下帷幕,王女士也终于能够彻底松口气,不用再为了这赔偿事宜奔走劳累。那么究竟是怎样的美容纠纷让王女士能够获赔这样一笔在美容纠纷中算是“巨款”的赔偿金呢?

 

  原来,前阵子王女士在恩施市一家美容院做美容的时候经由美容院介绍在市内一家化妆品店购得一套化妆品,总价近300元。随后在美容院的指导下,王女士使用这套产品护肤,孰料化妆品没有让自己变美,反而造成王女士皮肤大面积过敏,情况十分严重。部分皮肤组织因过敏情况太重而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对容颜损害巨大。美容却毁了容,王女士伤心之余对美容院和购买化妆品的店铺也十分愤怒。如果不是他么推荐自己购买这套产品,也不会造成自己如今毁容的情况发生,王女士要求美容院和化妆品店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但是双方因为赔偿问题一直僵持不下。

 

  恩施市工商局相关部门介入调解,在多次调解磨合的情况下,4月27日,双方最终就调解办法达成一致,由售卖给王女士化妆品的化妆品店赔偿给王女士2.15万元现金,美容院赔偿给王女士1.15万元现金。虽然赔偿问题最终定下,但是王女士也只是暂时性地因此此事而松口气,对她来说,因为化妆品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创伤可能影响她终身,这样的结果绝不是王女士做美容之前想要得到的。对于美容院的推荐和乱七八糟的项目,王女士称“如同炸弹”。各位消费者在美容院消费的时候也应该谨慎对待美容院的各种推销,不适合自己的产品不要轻易尝试并购买。

 

  www.hzpzs.net责任编辑:小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