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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原液”被顾客误解成过期产品 歪打正着查出个违规企业

日期:2012/5/7  阅读数:974

  日前,河北邯郸市魏县的以为市民购买了一款玻尿酸原液,产品的名称上标注“百年原液”。要说产品在名称上面加上什么十年、百年之类的头衔无非是证明产品的品牌年代比较久远,更让人信服。但是这位顾客明显曲解了厂家的用意,她以为“百年”是说的自己买的这瓶产品的生产年限。一瓶化妆品的正常保质期也就三四年,生产都已经一百年了,那太可怕了,肯定是过期了。该顾客于是投诉到消协,称自己购买到过期产品,要求消协介入处理。

 

  工商局接到投诉立即对该产品进行检查,检查 结果发现该产品并未过期,顾客的担心是过虑了。但是这事并没有结束,在检查的过程中,工商部门发现,该产品号称“百年原液”,那么是否该品牌或者出品公司真的拥有百年资质呢?工商执法人员登陆广州东莞工商局的官方网站里面的企业检索检查发现,该品牌的出品商东莞某化妆品公司成立日期为2007年1月4日,而制造商成立更晚,2010年才成立。两家加起来最高的资历才五年,何以能够出品“百年原液”?

 

  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工商局认为该产品外包装上的“百年原液”字样属于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涉嫌不正当竞争。目前已经与产品制造商与品牌商联络,介入处理此事。

 

  www.hzpzs.net责任编辑:小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