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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13家店经营不合格化妆品,被处罚款5万元

日期:2012/8/8  阅读数:914


    美容、化妆品市场经营乱象,导致消费者投诉率上升。为整顿化妆品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营规范化、进一步维护消费的权益不受侵犯和伤害,抚顺市食品监督所在全市对化妆品市场进行了历时两个月之久的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被查获的问题化妆品达20个品种,涉及经营的13家化妆品店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5万余元。

 

    抚顺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对是否涉嫌虚假夸大宣传、普通化妆品是否宣传有特殊功效、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以及文说明书、产品标注是否违规、进化手续是否正规等现象。

 

    在两个月的整治工作中,“冰玉人”等13家化妆品店被查出违规经营现象。冰玉人店内2款“斑大夫祛斑1号”产品—祛斑霜和洁面乳不具备特殊用途化妆品相关认证批准文号、使用虚假批准文号、违规宣传特殊功效。13家化妆品店共20种化妆品经检查不合格,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普通化妆品宣传特殊“去斑”、“美白”、“丰胸”、“减肥”等功效;重金属铅汞超标严重、违规使用医疗术语进行标注和违规宣传化妆品医疗功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

 

    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对13家违规化妆品店的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了厉害的处罚,罚款总额达5万元左右。

 

www.hzpzs.net网责任编辑   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