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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面霜致过敏 消协投诉获抵偿

日期:2013/1/27  阅读数:736

 本月25日,云南省曲靖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中间接到了来自沾益县菱角乡的袁女士的投诉.据袁女士在电话中称,个人用了某品牌化妆品之后,呈现了不正常的反映,而商家却对此态度漠然,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咱们的记者和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随即赶到了袁女士的家里.

  

  见到袁女士后,我们看到其脸部有一些红肿的斑块和褐色的斑点,.袁女士描绘道:大约上一年十月份,她于曲靖市某化妆品专卖店采购了俩瓶眼霜和俩瓶面霜,共消费了520元,这些化妆品都是该专卖店里的某一个品牌.该化妆品出售人员将使用方法向袁女士进行了说明.当天晚上,袁女士用了之后,就感受脸上有火烧一样的痛感,致电化妆品店后,出售人员说这是正常的,每个人使用后都会有这种感受,袁女士也没介意,就持续用可是俩个多月过去了,痛感不仅还在持续,肌肤上还呈现了咱们现在所看到的褐色斑驳.而这时,该化妆品店的出售人员还宣称这是肌肤在排毒,依然是正常的.袁女士感到不对头,总算沉不住气了,所以去了沾益县某中病院进行了查看,最终被确诊为化妆品过敏.在医治后,袁女士病情的确得到了减轻,由此,足以证明,这根本不像是运营者所说的排毒反映,而的确是该化妆品致使的过敏反应.

  

  接下来,就有了文章最初的一幕,袁女士在忍无可忍的状况下向消费者协会提出了投诉.通过消协调停后,鉴于袁女士的过敏表现以及该化妆品运营人员没有给袁女士做过敏试验并误导袁女士致使过敏症状加剧,最终达成了协议,该运营者对袁女士全额退款,并抵偿医疗费用240元.至于该化妆品自身有没有质量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查验.

  

  金钱上的损失能够补偿,可是袁女士肌肤所受的损伤却再也无法弥补了.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必定要在耳后或手臂内侧先进行过敏性试验,而且尽量能够挑选规范的,相对群众的,口碑好的品牌进行购买,切不可盲目相信销售者的推荐.

    www.hzpzs.net     责任编辑:小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