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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25万元货物构成走私罪 代购店主被判拘役三个月

日期:2013/12/31  阅读数:894

“犯罪嫌疑人张某走私普通货物罪名成立,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6个月,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直到听到法官的宣判,张女士依然对自己为何会出现在法庭上的原因感到有些茫然。在张女士的认知里,自己只是个淘宝代购商,怎么好好的代购就跟走私挂上了边?记者了解到,如今不少人利用海外快递和带工捎带的方式做起了代购的生意。代购者大多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合法之处,但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法官在庭上宣读国家法规,当个人或者集体通过海关逃税金额超过5万元就构成走私罪名。


张女士代购的主要途径就是通过带工捎带,她两年前在淘宝注册了一家韩国化妆品代购店,主要销售的产品就是韩国化妆品和护肤品。后来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张女士结识了一名韩国供应商,对方表示可以为张女士直供韩国化妆品。这样一来,张女士就省去了一大笔的成本支出,并且不会产生积压库存,所以张女士欣然接受了对方的提议。


在搭上线之后,张女士接到客户订单后通过QQ与韩国供货商联系,对方会通过国际快递的方式或者委托带工将产品运至国内,由张女士接收。警方联系无锡海关核实,在两年内,张女士共走私了25万元的货物,偷逃税金额总计约为6万元。由于其金额已经超过5万元,因此法庭判处张女士走私罪名成立。


代购现象在网络上广为存在,至于代购店铺的代购进货渠道,每个店铺给出的解释都不尽相同。大部分店铺对该问题都是讳莫如深,大约是店主也清楚代购并不是什么合法的行为,毕竟李晓航案件二审才刚刚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