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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美丽产业”健康发展引航助力

日期:2022/2/18  阅读数:315

本文转自:中国医药报

编者按

2021年,在化妆品新法规框架下,全国各省级药监局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开展法规宣贯、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在提高备案管理工作质量、加强高风险产品监管、查办大案要案、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在守住化妆品安全底线的同时,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今日本版刊文介绍部分省级药监局2021年亮点做法和突出成果,以期为其他地区更好开展化妆品监管工作提供借鉴。敬请关注。

浙江 努力打造化妆品科学监管先行区

2021年,浙江省药监局围绕“保安全、促发展、争一流”工作目标,聚焦化妆品监管能力提升和技术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备案管理的广度上做文章;聚焦打造监测平台、创新治理模式和强化主体责任,在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的深度上求突破,努力打造化妆品科学监管先行区。

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施行、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上线的实际,浙江省药监局从产业、监管、技术三方面发力,实现新法规过渡、新系统切换、新体系构建、新领域突破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该局聚焦企业短板,围绕新法规、新系统和过渡期新政策,通过组织综合培训、专题培训、行业培训,努力加深企业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帮助企业解答新系统使用中的疑问;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三为”专题实践,组织化妆品监管业务骨干赴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开展组团服务、现场办公,围绕原料安全、安全评估、功效宣称等行业关注的问题开展政策解读;在“浙江药闻”微信公众号设置“化妆品备案管理知识”专栏,编印《服务企业答疑手册》,为企业答疑解惑。

同时,浙江省药监局制定《浙江省化妆品生产协同监管实施细则》,搭建化妆品监管三级协同的工作构架;制定《浙江省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工作过渡衔接方案》,努力提升市县监管部门化妆品备案管理能力。

为解决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难题,2016年以来,浙江省启动并持续推进网络销售化妆品智慧监管研究,打造的“数字辨妆”智慧监管系统获评2021年国家药监局智慧监管典型案例。2021年11月,浙江省化妆品网络监测中心在台州市成立,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探索化妆品经营领域“非现场”智能化监管路径,打造美丽消费云共享、化妆品经营云管理和化妆品经营云监管三大平台,实现监测、核查、抽样、固证、处置全流程数字化。此外,浙江省药监部门还发力压实化妆品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监管,重点清理存在质量问题和非法宣称功效的产品。

未来,浙江省药监局将大力构建“四治融合”监管模式(深化数字化改革,打造化妆品整体“智治”新格局;提升管理成熟度,打造化妆品监管“法治”新体系;找准关键特性,打造化妆品企业“自治”新机制;强化多跨协同,打造化妆品社会“共治”新生态),努力打造“国货新潮·浙江美妆”“品质生活·美在浙里”品牌,推动行业高水平安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浙江省药监局供稿)

江西 “三个到位”狠抓化妆品案件查办

2021年,江西省药监局坚持组织保障到位、稽查执法到位、风险防控到位,实现化妆品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在化妆品案件查办工作中,江西省药监局通过高位推动,坚持组织保障到位。该局强化对化妆品重大案件查办的统筹指导,通过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推动重大案件查办工作落地见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形成统一高效、上下协同的化妆品案件查办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案件查办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分值比重,并建立办案工作通报表扬奖励机制,对在办理大案要案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

江西省药监局加强部门协作,坚持稽查执法到位。该局带头办案,建立并落实联系指导市县办案制度,确保案件彻查彻办、形成震慑、树立权威;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省药品检查员中心与市级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美容美发机构集中检查,案件查办实现线索由线性到网状、力量由单一到联合、效果由局部到全面的转变;积极推进检查稽查一体化,将稽查办案职责匹配到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和片区检查中心,形成大稽查新格局。同时,该局强化行刑衔接,联合省公安厅出台加强工作配合意见,建立办案保障机制等,为重大案件查办奠定基础。

此外,江西省药监局还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坚持风险防控到位。该局努力做大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品牌,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组织“赣鄱·话妆”交流峰会;做实“五进”日常科普宣传,宣传执法办案成效,曝光违法案件;高度重视化妆品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充分发挥12315作用,鼓励消费者举报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并建立重要投诉举报紧急协调机制,做到接诉即办、快速回应;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举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新法规宣贯培训班,增强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突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加强风险会商,与相关部门建立化妆品安全风险会商和“直通车”制度,每季度召开风险会商会议,确定风险点及风险程度,采取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开展专项整治、责令立即整改、发布预警信息等防控措施,做到问题早发现、风险早控制、违规早处理。

今年,江西省药监局将继续扎实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 (江西省药监局供稿)

山东 全力提升群众用妆安全获得感幸福感

2021年,山东省药监局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加快“美妆山东”建设,抓好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监管和全方位科普宣传,尽全力提升群众用妆安全获得感幸福感。

山东省药监局将儿童化妆品质量监管纳入2021年重点任务,抓细抓实专项检查。国家药监局部署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后,山东省药监局立即在全省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情况摸排。在此基础上,制定全省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方案,确保专项检查有序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期间,山东省药监部门对全省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对在产儿童化妆品进行全覆盖抽检,对2021年5月1日前完成备案的儿童普通化妆品开展备案后监督检查;结合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加强对母婴用品店等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有效维护了儿童用妆安全。同时,山东省药监局注重压实各方责任,多次对全省各市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指导督导,推动形成“一盘棋”检查格局;明确省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和市县市场监管局工作责任,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推动儿童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此外,山东省药监局还通过组织全方位、多领域、立体式的系列科普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用妆宣传氛围。该局积极承办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200余人现场参加,线上收看达450余万人次;紧密结合公众需求,在全省开展安全用妆科普宣传活动,制作科普宣传公益广告,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开设“山东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联合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平台,不断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组织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参加国家药监局组织的“为民办实事 法规宣贯万里行”活动,学习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举办化妆品法律法规和业务专题培训班,并指导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开展化妆品监管法规和业务等专题培训,大力开展多层级的普法培训,努力增强监管人员和行业从业者的守法意识,全方位提升化妆品安全水平。

2022年,山东省药监局将继续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严格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用妆安全幸福感和满意度。 (山东省药监局供稿)

河南 一体化推进法规宣贯与检查办案

2021年,河南省药监局以施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积极宣贯《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并将法规宣贯与化妆品科普宣传、监督抽检、专项检查、稽查办案等一体化推进,保证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河南省药监局党组把学习宣贯《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编印《条例》相关文件汇编以及法规文件学习系列导图;梳理“常用案由50条”“不良反应50问”等要点,制定《河南省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行为规范》等文件,指导全省化妆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尚法;加强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法规培训。

河南省药监局以化妆品抽检为重要抓手,努力防范化解化妆品安全风险。2021年,组织开展国家和河南省化妆品监督抽检,探索化妆品网络抽检,并创新开展化妆品快速筛查工作。该局结合问题产品和线索,组织检查组对相关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年度飞行检查,守好化妆品质量安全底线。

河南省药监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在化妆品网络经营领域开展“网剑”专项行动,推进美容、美发、美妆、美甲“四美”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河南省药监局还加强化妆品科普宣传。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期间,该局在郑州市承办“5·25爱肤日”全国主场活动,制作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图文宣传海报和视频,设计科普卡通人物形象,制作化妆品科普宣传动画等;举办化妆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努力构建“行业内外齐抓、线上线下互动”的宣传格局。针对儿童用妆安全,该局制定发布儿童化妆品消费提示;紧扣“双11”购物节化妆品选购风险点,发布网购化妆品消费提示;协调各方资源,在全省开展化妆品法规进校园、进医院等“十进”活动和化妆品科普知识上电视、上电台、上大屏等“十上”活动,多层次、多渠道、高密度宣贯化妆品新法新规,推动形成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下一步,河南省药监局将坚持宣贯与监管齐抓、追高线与守底线并重,努力提升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 (河南省药监局供稿)

广东 以新法规引领备案工作高质量开展

2021年,广东省药监局以扎实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化妆品法规落地,强化备案管理,提升备案质量水平,实现新法规实施初期平稳过渡。

广东省药监局高度重视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扎实推进新法规平稳落地。2021年,该局先后7次发文,督促全省各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要求;多次召集省药监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以及重点市区市场监管局研讨备案相关工作方案,保障化妆品注册备案新法规顺利实施。

广东省药监局督促全省各市加大备案排查力度,缩短备案资料整理时限。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整理平均时限符合法定时限要求;组织相关行业协会自查,开展备案质量评估工作。

广东省药监局高度重视配方中使用苯乙基间苯二酚备案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梳理相关备案产品清单,两次召集省药监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以及有关市区市场监管局研讨部署相关备案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在两周时间内督促省内企业的相关备案产品整改落实到位;下架召回相关上市产品,查处违法案件,及时化解了存在的突出风险。针对此次事件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该局举一反三,对全省备案化妆品进行排查,针对部分产品可能存在不符合新法规要求的风险问题,督促企业加强产品风险管控,确保产品符合新法规要求。

此外,广东省药监局还积极开展新法规培训,努力提升备案业务能力。该局采取多种形式,对全省化妆品监管人员、企业人员开展《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新法规培训,全年先后分片区组织化妆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开展4期《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注册备案相关法规的宣贯培训;积极举办广东省化妆品生产安全大讲堂、广东省化妆品经营知识大课堂;指导化妆品产业集中度高的地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注册备案新法规培训宣贯。

广东省化妆品产业体量大,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质量仍有提升空间。接下来,广东省药监局将继续强化法规学习培训,加强备案工作督查和指导,完善备案技术资料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等,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备案工作,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药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