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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化妆品主要销售渠道,新《办法》规范经营行为

日期:2024/9/4  阅读数:125


大众网记者 彭静 聊城报道

9月2日下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4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吴跃栋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在互联网上开网店销售化妆品的注意事项。

吴跃栋介绍,化妆品的网络销售已经取代传统商超销售模式,成为我国化妆品经营的最主要渠道。据公开调研数据显示,72.6%的消费者会通过综合电商平台进行化妆品的选购,电商将持续成为各大品牌的主营渠道,网络销售模式在为化妆品消费者带来便利与全新消费体验的同时,也涌现出一系列问题,例如产品未备案、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情形。

国家药监局出台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履行化妆品信息披露的义务,全面、真实、准确、清晰、及时披露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披露的化妆品标签信息应当包含其所经营化妆品标签的全部内容,其中产品名称、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应当在其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形式展示;披露的其他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信息应当与其所经营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标签信息和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一致。经营者履行好该项规定就能杜绝违法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9月2日-8日“药品安全,良法护航”宣传周期间制作了淘宝、抖音网店合规销售化妆品的视频,请有这方面需要的朋友及时关注聊城市场监管公众号,也可以通过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及公众号下载《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责任清单(合规指南)》,履行好网店经营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