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化妆品招商网

首页 > 日化资讯 > 详情

新闻资讯

化妆品赠品已过期 商家换货赔偿遭拒绝

日期:2012/2/14  阅读数:1287

    如今的市场营销,不再仅仅是靠品牌进行宣传,更重要的是营销策略的运用。新年刚过,即将迎来温暖的春季,化妆品行业也开始复苏,等待着春天的到来。在各大商场专柜,可以看到许多品牌化妆品都有优惠活动,只要购买指定产品,加少量价格就会获赠同品牌其他款产品。这种实惠,着实令爱美的女性不愿错过。然而,赠送的化妆品效果怎样?

    据一位周小姐透露,她曾在一家雅芳专柜购买了一套化妆品,总价值229元。而据专柜导购推荐,只要另外加29元,就可以获赠两瓶雅芳其他产品。这么优惠的事情,让周小姐心动不已,随机加钱购买赠品。

    但是回到家后,周小姐拆开包装才发现,赠品居然是过期产品。感觉上当的周小姐随即去专柜进行索赔,但商家一倍赔偿的行为并未得到周小姐认可。根据相关规定,过期、假冒产品,应该按照其销售价格三倍的金额进行赔偿。

    最终,商场决定按照周小姐购买金额赔偿同等价值的产品,事件才得以平息。事发后,该商场及时对所有产品进行了检查,并对问题产品做出及时下架处理。

    相信通过这件事,很多消费者会觉得周小姐似乎有些小题大做了。其实类似事件我们很多人都遇到过,但是如何处理就决定了市场是否会得到规范化。如果只是按照商家更换产品的做法,相信事件的发生绝不会止于你。但是按照国家规定,索要应得的赔偿,势必会令商家有所顾忌,从而做出规范、合理的处理,才能有效防止事件的再次上演。

责任编辑:小董   www.hzpzs.net